主要职责
中平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重点履行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农事村办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群众业余生活;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完善民主议事制度,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党政办公室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4374301
负 责 人:闭会鹏
工 作 职 责:
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向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种会议精神;
三、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五、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六、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民政办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民政办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4375578
负 责 人:韦春燕
工 作 职 责:
一、服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宣传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政策,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
二、负责受理困难群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的受理、登记、核实、送审、报批和公示等工作。对受理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然后分类分批分流转办。
三、负责对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
四、负责窗口大厅的日常管理、接待求助对象来信来访和回复工作。
五、负责救助审批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报表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平镇林业工作站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林业工作站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4374449
负 责 人:韦国生
工 作 职 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
二、配合县林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包括湿地)、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林木病虫草鼠害、动植物疫病及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野生动植物保护。
三、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活动,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本镇的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五、审核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本镇木材采伐、木材及陆生野生动物的运输和销售。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及采伐、征占用林地的管理、林木林地权属管理、调处林权纠纷,查处涉林案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七、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检查,发现火警、火灾及时汇报和组织扑灭等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群众建造沼气池工作等。
中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6435967
负 责 人:韦天恒
工 作 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
二、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三、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四、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
中平镇水利站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水利站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负 责 人:韦宜华
工 作 职 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助做好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与管理,协助处理破坏水利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法规的案件,协助处理所在乡镇的水事纠纷。
三、协助做好区域内的防汛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水利工程管理等。
中平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负 责 人:刘燕珍
工 作 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
二、发展农村体育事业,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三、负责教育发展服务,科普宣传;
四、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中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4375076
负 责 人:韦洪波
工 作 职 责:
一、负责辖区内劳动力的开发利用,促进城乡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再就业。
二、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劳务输出。
三、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四、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五、负责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指导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
六、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担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残疾人服务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中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电 话:0772- 4374881
联 系 人:黄裕钧
工 作 职 责: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
四、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平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名称:中平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办 公 地 址:中平镇北街19号
联 系 人:覃新兰
工 作 职 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负责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指导和督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鉴证、变更、备案;
三、收集、整理和保存土地承包流转档案资料;
四、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五、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六、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工作;
七、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8:00-12:00(上午)? ? 15:00-18:00(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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