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来宾市委 和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 关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财税、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我县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贯彻执行自治区与市、市与县、县与乡镇的分配 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预算、税收、金融、财务、会计、资 产评估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 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 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预算调整、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 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办法, 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 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 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 谈判工作。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 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 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县 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 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 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 政风险;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 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债券工作,制定基本管理 制度,负责政府债券的兑付及二级市场的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 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 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执行国家的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通过法定 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 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 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 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及监事,向县属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授权并移交的县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 位以及县直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 的监督管理。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 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监管企业信访等 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政 策措施。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指 导推进全县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联系县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 构,创造条件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引导协调金融机构 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 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共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查处打击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研究提出健全完善金融组织 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推 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及引进区内外金融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保 险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培育保险市场。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 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 督管理。
(十五)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 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将本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 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 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 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 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 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 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 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 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 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 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 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立法建议,与 同级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同级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实施 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县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县税务局共 同上报和下发。同级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 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县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 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 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 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 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 及时共享。 办公时间:8:00-12:00(上午)? ? 15:00-18:00(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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